河钢集团宣钢公司关于关停3#、4#焦炉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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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发布时间:2017-12-27   信息来源:政府办
   

 

按照河北省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压减焦炭产能的工作安排,河钢宣钢3#、4#JN43-804型焦炉已经列入2016年压减任务。根据河北省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《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申请延期压减宣钢焦炭产能的函》的复函(冀焦治办【2016】5号),同意河钢宣钢延迟至2017年底拆除3#、4#焦炉。
根据通知要求,河钢宣钢3#、4#焦炉已于2017年12月26日晚上20:00正式停炉,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进行了现场封存,完成了2016年压减焦炭产能任务。因该装备存在融资租赁业务,暂时不具备拆除条件,故采取封存措施,进行了断水、断电、封存。
企业承诺该装备在具备拆除条件前,严格实行封存,确保不再恢复生产,待融资租赁业务解除后拆除。
特此公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河钢集团宣钢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2月27